经典案例——“安吉燠禧”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康弘知识产权商标部多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异议、无效等代理服务及各类商标争议、侵权诉讼法律服务。该部门是由资深的商标代理人组成的专业团队,部门成员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团队通过完善的流程管理以及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机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商标代理及诉讼法律服务。
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复审商标:
类别:26类、40类
申请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驳回理由:商标局认为商标“安吉燠禧”中的“安吉”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复审商标是根据申请人在先已注册的“安吉燠兮”商标创意而来,与在先商标一样,其创意是申请人根据《诗经•无衣》中的“岂曰无衣七兮?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创作而成,具有独特的含义。
2、复审商标是一个整体,由“安吉”和“燠禧”组合而成,并且“安吉”二字在现代汉语中常常寓意“平安吉祥”。复审商标含义强于“安吉”作为行政区划的名称,可以获准注册。
3、申请人的“安吉燠禧”商标已在其他类别获准注册,根据审查一致性原则,复审商标应予以核准注册。
经商标局复审查明:复审商标为纯汉字商标“安吉燠禧”,虽然“安吉”属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但是在现代汉语中常常有“平安吉祥”之含义,并且申请人对复审商标“安吉燠禧”的创作来源所作解释具有一定合理性,复审商标整体具有强于地名的含义,复审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