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HYG247E”商标复审成功
康弘商标部
康弘知识产权商标部多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异议、无效等代理服务及各类商标争议、侵权诉讼法律服务。该部门是由资深的商标代理人组成的专业团队,部门成员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团队通过完善的流程管理以及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机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商标代理及诉讼法律服务。
商标复审
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02 案件概况 案例详情 案件简介 申请商标: 类别:第43类 申请号/国际注册号:62519436 申请人名称:深圳市杜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裁定结果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事实与理由 1、复审商标是申请人独创,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独创性,用于指定商品上具有作为商标应有的区别性。 比较复审商标和各引证商标: 复审商标 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引证商标3 2、引证商标 2 和 3 已驳回,未办理复审,不构成与复审商标的冲突。 3、复审商标与引证商标 1 无论从构成、设计风格、含义上都具有明显区别,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近似商标。 4,申请人针对复审商标投入了大量宣传和使用,不会造成与引证商标的混淆和误认。 03 案例分析 综上所述,复审商标为“HYG247E”,引证商标1为“hygge coffee”,对于组合商标进行设计后,应当综合分析商标的各个部分、文字及整体设计,通过复审可以让审查员了解复审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更加明确与在先商标的区别。 此外,申请人在申请时如遇到商标驳回时,应分析每个引证商标的状态,商标局往往会引证已驳回或一些法律状态不稳定的商标,可以通过复审争取获准注册。 在商标注册时,除了上述案件的这种情况,还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使得商标“起死回生”。 1、引证商标被驳回未提起复审。当被驳回的商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审申请,权利将处于无效状态,正好给在后申请的与之近似的商标“让路”。 2、引证商标权利人已注销。引证商标权利人被注销,主体资格便丧失,且未对其商标权利进行处置,则引证商标不再具备使用的可能,故不会再构成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障碍。 总之,复审阶段对于商标注册而言至关重要,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进行商标注册,或商标被驳回需要复审一定要选择专业、诚信、靠谱的代理机构,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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