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案例

阅读量:1070  发表时间:2021-07-19 19:18:58

案件要旨
在原告提供确实证据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来源,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告侵犯原告专利情况下,法院先行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

关键词
实用新型 专利侵权 诉前联调 

案号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诉前调4677号、(2021)粤03民初26号
◆基本案情
原告北京幻响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致力于打造国内顶端智能硬件的科技公司,成立于2006年底。并且于2016年2月29日正式拿到新三板挂牌函,智能硬件营销加速器模式第一股!原告于2019年06月21日申请名称为“收纳线”的实用新型专利,并于2020年03月10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获得专利权,专利号:ZL 201920947020.8(下简称涉案专利)。
 产品面市以后,以其精巧、美观、综合使用性能好和携带方便的结构设计,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市场需求旺盛。然而,原告调查市场上有大量销售流通未经许可制造的涉案专利产品。于是委托我司进行调查取证,发现有2家企业通过阿里巴巴采购批发网站等网络平台在全国公开销售,并且在各多个电子产品展销会大肆宣传推销被诉侵权产品,。
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委托我司进行证据保全并且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请求。
◆代理概况
 深圳康弘知识产权受北京幻响的委托,向深圳市中院法院分别对两被告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经过我方代理人积极联系,最终与两家被告达成诉前调解,两家被告分别向北京幻响支付赔偿金额8万元。
◆案例分析
本案中通过诉前联调程序,在不用缴纳诉讼费用,又免去漫长的诉讼时间情况下,快速获得赔偿。既整合社会资源、降低和节约纠纷解决成本,又可以提高纠纷化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并且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耗时较短、快速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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