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发明专利驳回复审成功(3)“一种制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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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案例
类型:专利驳回复审
专利号:202211034226.4
案件编号:1F681373
专利名称:一种制冷设备
本案专利权人为珠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案专利为申请号为202211034226.4的“一种制冷设备”的发明专利。该专利申请日为2022年08月26日,公布日为2022年11月25日。
经过实质审查的二次审查意见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24年02月04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本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申请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24年04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04月3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根据前置审查意见书的意见,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02月04日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程序,经原审查部门审查后直接对本专利决定授予专利权。
2024年06月0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