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专利无效宣告成功“一种太阳能电池片铜电极电镀阴极导电结构”

阅读量:0  发表时间:2024-10-11 09: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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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弘知识产权专利部是由资深的专利代理师组成的专业团队,部门成员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多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利申请、驳回复审、无效等代理服务。团队通过完善的流程管理以及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机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专利代理及诉讼法律服务。

专利案例



类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名称一种太阳能电池片铜电极电镀阴极导电结构


案情摘要

本案专利权人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案专利为“一种太阳能电池片铜电极电镀阴极导电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3年03月14日。

无效宣告请求人委托康弘知识产权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10无效。


审理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02月06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对本案进行审查。专利权人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24年03月0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意见陈述中仅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方式进行描述,未提出其他意见。

本案合议组于2024年05月11日举行口头审理,我司专利代理师出席,对专利无效申请理由及依据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07月08日作出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


案例结果

涉案专利权部分无效,在专利权人于2024年03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权有效。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而请求人提供的证据既未给出将所述区别特征运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也没有证据证明所述区别特征为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常规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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