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龙岗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申报指南的通知

阅读量:1252  发表时间:2023-03-07 13:58:29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3171 T浏览字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开始实施2022年度龙岗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使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龙岗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扶持项目】栏目进入申报。企业上传申报资料后,区工业信息化局将组织线上审核及现场审计工作,请企业等待线上审核终审信息。

  企业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请申报企业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并以《龙岗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申请表》作为封面,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准备一式两份。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扶持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企业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盖章的申报书(必须带水印,在第一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申报书中包括了申请表、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技术改造备案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2.营业执照(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天安云谷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1栋B座1楼、0755-89601111转政务服务)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大运软件小镇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17栋1楼、0755-28229136)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中海信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9A栋2楼、0755-33112166)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天安数码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天安数码城2栋A座1楼服务中心、0755-89312333)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宝龙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冬青路18号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1楼、0755-23255492)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启迪协信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大运新城青春路与飞扬路交叉口启迪协信产促中心1楼服务大厅、0755-28399039)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星河WORLD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梅坂大道星河WORLD二期E栋1楼、0755-23952233)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康利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66号康利城2栋1楼、0755-28681209)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华南城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安大道1号华南城招商中心一楼、0755-28491235)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大运AI小镇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信义路大运AI小镇B01栋小镇客厅一层、0755-89768806)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学院分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2188号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服务中心一楼、0755-89226767)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24日。该时间为企业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三、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对纳入区工业投资统计库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予以资助。鼓励企业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低碳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以及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

  1.工业企业

  ①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按年度给予投资额1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②企业年度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除按上述第1条内容给予资助外,再按投资额超出1亿部分的5%给予资助。1、2条内容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③单个企业市、区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总投资额的50%,单个企业年度受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2.眼镜制造企业

  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按上一年度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每年不超过500万。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申报项目必须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

  注意事项

  1.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业投资数据,需与统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一致。

  2.企业在统计库内有多个项目的,则以企业名义统一合并申报。

  3.业务咨询电话:0755-28930650、0755-28948923;平台技术电话:0755-22740447;QQ:2972069207。因涉及企业较多,请企业按申报系统流程操作即可,如电话繁忙请谅解。

  4.申报时间(3月6日-3月24日)指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5.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企业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温馨提示: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资金扶持申报事宜,不接受第三方单位代为申报,请企业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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