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晨光”异议近似商标成功

阅读量:1074  发表时间:2022-07-08 14:14:06

康弘商标部简介

康弘知识产权商标部多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异议、无效等代理服务及各类商标争议、侵权诉讼法律服务。该部门是由资深的商标代理人组成的专业团队,部门成员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团队通过完善的流程管理以及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机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商标代理及诉讼法律服务。

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请求商标局不予注册。商标局经审查依法作出准予注册、不予注册、部分商品(服务)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

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下面以我司代理的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的异议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简介
Case introduction

01

 案例详情

案例一



被异议商标

异议理由: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引证商标"晨光",且未形成新的固定含义及显著差别,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对比引证商标与异议商标

裁定结果

52013355"米你晨光"商标不予注册。

案例二


被异议商标:

异议理由: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引证商标"晨光",且未形成新的固定含义及显著差别,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场所和销售渠道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已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对比引证商标和异议商标

裁定结果:

45441236"享晨光HUZURI SABAH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02
 案例分析

上述两个异议案例都以与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为异议理由提出,且顺利异议成功,通过上述案例,我们简要分析一下在提出商标异议时的注意事项:

1、提出异议商标时应当注意时间。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03
 康弘小结

提出商标异议具有以下好处

1、可以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可以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有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也并不是高枕无忧了,我们也需要实时监控,监测是否有些新注册的商标存在我们已注册的商标近似或者存在恶意注册的问题,当发现这里问题,我们应当及时地提出异议,以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而这类监测工作只有具备专业的评估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的人,才能快速合理地提出异议。所以我们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就要选好代理机构,这样才可以确保我们的商标权益得到全程优质保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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