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专利,你肯定会遇到这些问题。

阅读量:1790  发表时间:2022-06-27 17:28:40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我们总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今天康弘知识产权先为大家分析一下外观专利撰写时常见的问题:

1)产品名称的撰写需一致

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包括括号中的⽂字在内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完全⼀致,不得出现多写、漏写、错写的情况。

2)外观设计产品的⽤途应当写明

常见问题:⼀是⽤途过于概括;⼆是对部件的⽤途进⾏详细描述;三是对产品的⽤途进⾏多领域描述,多功能和多领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多功能产品是指⼀个产品同时存在多种性能,但其所属领域是唯⼀的。

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途。对于具有多种⽤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途。包含图形⽤户界⾯的产品,如果仅从图⽚或者照⽚中⽆法清楚判断出图形⽤户界⾯的⽤途、图形⽤户界⾯在产品中的区域、⼈机交互⽅式以及变化状态时,需要通过简要说明进⾏解释说明。

3)设计要点的表述需要简明扼要

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推荐三种描述设计要点的⽅式:

⼀是部位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某某部位;⼆是视图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三是要素法,如:该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形状。如在设计要点中涉及了⾊彩,则应当再单独声明请求保护⾊彩。

4)代表试图需指定⼀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或者照⽚

指定的图⽚或者照⽚主要作为本专利的代表视图,⽤于出版专利公报。

常见问题:在简要说明中以图⽚代替视图名称指定。

5)请求⾊彩保护需描述具体的色度值

常见问题:在简要说明中描述具体的⾊度值。错误将保护⾊彩混同于保护具体的⾊度值,由于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图⽚或者照⽚中表⽰的产品为准,因此,⾊彩的保护也应该以图⽚或者照⽚中表⽰的⾊彩为准。这⾥的⾊彩是视觉⾊彩⽽不是具体的⾊标值。

6)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省略画法

常见问题: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具体的省略尺⼨。

在简要说明中,⽆须对省略长度的具体尺⼨作说明,只要写明省略长度占视图中产品的⽐例即可。

7)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具有透明材料或者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常见问题:关于常规材料的说明,如案例:某外观设计申请,简要说明为“本外观设计产品由铜和铝两种材料制作⽽成”,这种表述⽅式是错误的。

关于此点,⼤家往往将注意⼒集中“新材料”上,可实际上新材料的含义难以界定,应该把重点放在特殊视觉效果上。关于对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的描述,外观设计专利并不保护材料本⾝,只是对特殊材料所反映出产品整体视觉效果的保护。

由上述分析可看出,专利申请是个技术活,专利每个阶段都有专业人员对相应的⼯作要处理。不同于其他⼯作,专利事务较为繁琐和复杂,专业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将会大大提高申请效率,加快专利下证深圳康弘知识产权——专注专利代理,助您创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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