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切实提高商标注册效率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完善商标审查制机制,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应对商标注册申请量高速增长的趋势,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业务周期。
根据《意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将在2018年上半年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缩短发放时间及商标检索盲期;同时,调配增加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形式审查能力,按实质审查工作比例,充实形式审查工作人员,调整优化形式审查工作流程,缩短外网检索盲期。
据了解,商标局将着力提高变更、转让、续展审查效率,发挥商标后续业务快速审查通道作用,分配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承担变更、转让、续展审查任务;同时,规范商标变更、转让、续展审查标准,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方式办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提升网上申请占比;此外,商标局将适度扩充实质审查人员数量,加强独任审查人员培养,优化独任资格考核,扩大独任审查员规模,加快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商标审查能力建设,不断缩短商标实质审查周期。
根据《意见》,2017年底前,商标局将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以及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9个月压缩到8个月的基础上,于2018年底前实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2个月缩短到1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压缩到6个月,商标转让审查周期由6个月压缩到4个月,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商标检索盲期由3个月压缩到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