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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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 商标续展中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权人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在商标局给出的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申请,并缴纳续展延迟费。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核准续展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续展证明。咨询热线:0755-83517018、83509326 中国商标 商标转让企业因合并、分离、兼并等原因须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和转让证明。咨询热线:0755-83517018、83509326 中国商标 商标变更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中国商标 商标许可备案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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