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 > 专利复审
一、复审的提出
在专利局的审查程序中,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可做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二、复审请求的审查
复审请求被受理以后,复审委员会对驳回申请进行复审并做出决定。复审决定可能有两种不同的结论:
1、维持原驳回决定,驳回复审请求。
2、确认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或者确认经申请人修改后,申请文件已克服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决定撤消原驳回决定,申请退回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查。
复审委员会将复审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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